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8924586435

全面解析广西小贷牌照申请:流程、时间及材料

更新时间
2024-07-06 09:55: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8924586435
联系手机
18924586435
联系人
李胜锋
立即询价

详细介绍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已批复关于同意
南宁市昱淇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南宁市丰泰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玉林市正能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南宁市诚裕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设立,同时,也批复了南宁市茂晨小额贷 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茂晨小额贷 款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的股权变更。这表明广西的小贷贷款公司设立及小贷牌照申请和小贷公司股权转让处于进行中。

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如何申请广西小贷牌照及相关手续,笔者基于小贷牌照和其他金融牌照申请服务经验和对各地小贷牌照监管、审批政策研究,整理了关于广西小额贷 款公司设立及小贷牌照申请要求、条件、材料、流程、时间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依据政策

《关于小额贷 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 款公司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7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额贷 款公司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2〕58号;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 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 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 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

二、设立小额贷 款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注册资本金须为自有实收货币资本,来源真实合法,一次足额缴纳。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符合Zui低注册资本要求:在设区市城区设立小额贷 款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在县(市)设立小额贷 款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符合股东出资比例要求:小额贷 款公司第一大股东必须是企业法人,有1个及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东相对控股,第一大股东(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小额贷 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法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小额贷 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5%,法人股东持股合计不得低于小额贷 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1%;其他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 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符合股东资格条件:

(1) 法人股东须成立三年以上且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有社会责任感;Zui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为出资额两倍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

(2) 自然人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记录;具备相应出资能力,时段性资产如银行活期账户、定期存单、国债、股票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近3个月日均余额合计至少达到出资额的60%以上。

6.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gaoji管理人员。

(1) 小额贷 款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gaoji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从事经济、金融、法律、会计工作3年及以上;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④具有履行gaoji管理人员职责所必备的经济、金融、会计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金融等相关法律法规。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小额贷 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gaoji管理人员: ①被开除的国家公务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被开除之日起未逾5年的; ②因违法违规行为或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董事、监事,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的; ③因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导致发生重大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④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有关部门联合惩戒; 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⑥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⑦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⑧担任因违法被注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7. 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8. 有必要的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9.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 设立小额贷 款公司须提交的材料

1. 申请书。

2. 发起人(出资人)出资协议书(独资不需提供)。

3. 法人股东需提供:

(1) 同意对小额贷 款公司投资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2)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Zui近2个完整年度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

(3) 上一年度完税凭证及所执行税率情况说明,如享受税收优惠或应缴税利润总额调整,需提供情况说明及税局文件或其他相关政策证明文件;

(4) 企业简介、企业信用报告;

(5) 法人发起人(出资人)为外资企业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企业登记证明(复印件),同时取得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人发起人(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4. 自然人股东提供:

(1) 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

(2) 出资能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核对。时段性资产如银行活期账户、定期存单、国债、股票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近3个月日均余额合计至少达到出资额的60%以上。如为夫妻共同财产须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3) 自然人(出资人)为外国居民的,其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投资者个人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5. 股东承诺书。

6. 发起人(出资人)关联情况说明(独资不需提供,关联关系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

7. 小额贷 款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如设有)决议。

8. 公司章程。

9. 验资报告,包括银行询证函、进账单,报告应有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签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骑缝章或每页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10. 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gaoji管理人员名册。

11. 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申请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

12. 主要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

13. 营业场所证明。

四、 申报程序

各审批事项须逐级上报,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均应书面批复说明原因,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同时报送本级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设立在县(市)的公司,向所在地县(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递交申请事项的材料。县(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受理并初审。审核同意的,出具审核意见书,报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复审。审核同意的,出具审核意见书,并将申请事项的材料报送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批。

2.设立在设区市城区的公司,向所在地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递交申请事项的材料,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受理并初审。审核同意的,出具审核意见书,并将申请事项的材料报送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批。


联系方式

  • 电  话:18924586435
  • 联系人:李胜锋
  • 手  机:18924586435
  • 微  信:18924586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