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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 最高奖励70万!2024高企认定工作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4-05-07

最高奖励70万!

2024年高企认定工作启动!

有需求的企业~

抓紧时间看过来!


奖励政策



根据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1.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3.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70万元的奖励;

4.研发费用投入金额在1000万~5000万元之间的,额外奖励20万元;

5.研发费用投入金额在5000万~1亿元之间的,额外奖励40万元;

6.研发费用投入金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


申报时间


第一批

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


第二批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


第三批

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


申报范围

1.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企认定。


2.2021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2024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1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3.2022年、2023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


申报程序

网上注册登记

1.首次申报认定的企业。先后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入口和“省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完成注册审核并激活账号。


2.已有账号的企业。曾申请认定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可沿用“国家高企工作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后须及时更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的企业注册信息。对于异地搬迁至广东省内(不含深圳)的企业,请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企申请书前确认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中的认定机构为“广东省认定机构办公室”。


填写、提交高企申报材料

企业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只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按高企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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